北京晚報:近日《汾渭平原2018-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》正式印發(fā),請問對比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(qū)2018-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》,該方案有哪些特點?在大氣污染治理上的針對性在哪里?
劉友賓:按照黨中央、國務院關于打贏藍天保衛(wèi)戰(zhàn)的決策部署,京津冀及周邊地區(qū)大氣污染防治領導小組和長三角、汾渭平原大氣污染防治協調小組先后召開會議,審議通過了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,對相關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,京津冀及周邊地區(qū)、汾渭平原攻堅行動方案已正式印發(fā),長三角地區(qū)攻堅行動方案即將印發(fā)。
近年來,汾渭平原三省不斷加大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力度,環(huán)境空氣質量有所改善,但大氣污染防治形勢依然嚴峻。汾渭平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和薄弱環(huán)節(jié)。一是結構性污染較為突出,重化產業(yè)聚集,能源結構偏煤、產業(yè)結構偏重、運輸結構偏公路的問題比較突出。二是散煤清潔化替代、“散亂污”企業(yè)的綜合整治、“公轉鐵”的進展相對緩慢滯后。三是治污壓力傳導還不到位。
汾渭平原攻堅行動方案提出了空氣質量改善目標: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,細顆粒物平均濃度下降4%左右,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同比減少4%左右。汾渭平原攻堅行動方案充分借鑒京津冀及周邊地區(qū)大氣污染治理攻堅行動的經驗,針對本地區(qū)存在的突出問題,對調整優(yōu)化產業(yè)、能源等結構,強化區(qū)域聯防聯控方案,以及加強基礎能力建設進行了部署。
方案著重強調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。
一是穩(wěn)妥推進冬季清潔取暖。堅持以保障群眾溫暖過冬為第一原則;堅持以供定需,以氣定改;堅持因地制宜,綜合施策;堅持先立后破,不立不破。同時,做好應急預案,切實做好“壓非保民”工作,確保群眾安全溫暖過冬。
二是全面開展“散亂污”企業(yè)綜合整治。在整個工作推進過程中,要特別注意和嚴格禁止“一刀切”,嚴格禁止“一律關停、先停再說”等敷衍應對做法,堅決避免以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為借口緊急停工停業(yè)停產等簡單粗暴行為;堅決遏制假借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保護名義開展違法違規(guī)的活動,對不作為、亂作為的現象,要嚴肅追責問責。
三是嚴厲打擊“黑加油站點”。油品質量是解決機動車污染問題的突出短板,“黑加油站點”嚴重影響機動車污染治理成效,必須予以堅決打擊。同時研究建立長效監(jiān)管機制,防止個別“黑加油站點”死灰復燃。
四是不斷強化揚塵綜合治理。對施工工地揚塵,要做到建筑工地“六個百分之百”,將揚塵污染防治納入文明施工的管理范疇,建立揚塵控制責任制度。
五是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。對一些不滿足環(huán)保要求的企業(yè),沒有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(yè),不符合產業(yè)、環(huán)保政策的企業(yè),要實施工業(yè)企業(yè)錯峰生產和運輸,對重點行業(yè)錯峰生產要細化到具體生產線、工序和設備。同時,對于達標排放的標桿企業(yè),堅決反對納入錯峰生產。
六是要落實黨政主體責任。切實落實黨政同責、一崗雙責,對工作不力、推進緩慢的地方將嚴肅追責問責。